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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資訊】 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61164號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4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9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44468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A號函副本(附件)辦理。

二、本次修正刪除旨揭防疫規定對於各類場所(域)應配合實聯制之規範,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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