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教職員愛滋教育研習
依據:國教署113年4月 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48701號函辦理。
依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附帶決議,各級學校(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職、大專校院)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2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
一、研習步驟:
二、影片建議名單:
9.HIV陽性就是愛滋病嗎?誤會可大了!有效預防建立三大防火牆!
10.愛滋紀錄片醫療衛教
11.認識匿名篩檢
三、網路資源
2.台灣愛滋病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