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岡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週會實施要點
一、 |
週會時間每次以90分鐘為原則。 |
二、 |
週會地點以在學校學生活動中心舉行為原則,必要時,得臨時變更地點。 |
三、 |
舉行週會時,於會場正面中間,正懸國旗一面,下方懸掛 國父遺像,其他設備與環境之布置,應注意配合民族精神教育之實施目標與需要。 |
四、 |
舉行週會時,全校教職員及學生均須參加,不得無故缺席。 |
五、 |
參加週會時,均須服裝整齊,嚴守秩序。 |
六、 |
舉行週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缺席時,由校長指定人員代理。 |
七、 |
舉行週會時,應由主席指定記錄人員。 |
八、 |
舉行週會時,應備教職員簽到簿、學生點名冊及週會紀錄簿,以備稽考。 |
九、 |
週會應依程序舉行 一、週會開始 二、全體肅立 三、主席就位 四、唱國歌 五、向國旗及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六、主席致詞 七、校務報告或講演 八、唱校歌 九、散會 |
十、 |
週會之實施內容除依「中等學校改進週會實施計畫」安排外,並應斟酌排定下列之主題: 一、校務工作檢討。 二、有關民族精神教育之講演。 三、各種學業修養及生活指導。 四、學校重要設施及有關法令章則: 五、重要施政方針。 六、上級機關規定宣傳實施事項。 七、重要時事。 八、其他有關教育事項。 |
十一、 |
舉行週會,除工作檢討由主管處室擔任外,其餘報告或講演人員,應由全校教師輪流擔任,必要時得聘請各界專家學者主講。輪流表於每學期開學前預定之。 |
十二、 |
本實施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