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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轉知環境部辦理「113年結合中央行政機關推廣綠色旅遊計畫」

環境部辦理113年結合中央行政機關推廣綠色旅遊計畫

一、計畫目的

環境部為擴大推廣綠色旅遊,並融入環境教育,由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參與綠色旅遊行程,於旅遊行程中之食、衣、住、行、育、樂及購等面向選擇對環境友善的方式,取得環境教育時數,達到全民綠生活目的,爰訂定本計畫。

二、申請機關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各級機關及所屬各單位、所屬機關(構)學校等。

三、執行內容

(一)以團體方式參加本部核定或自行安排之綠色旅遊行程,並取得環境教育時數。

(二)綠色旅遊一日行程須符合至少選擇1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或生態遊憩場所,及至少選擇1間環保餐廳用餐。

(三)配合自113年起鼓勵「環保旅店」業者轉型為符合更多環保規範之「環保標章旅館」,本計畫綠色旅遊二日以上行程須符合至少選擇1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或生態遊憩場所、至少選擇1間環保餐廳用餐及至少選擇1間環保標章旅館住宿(不含環保旅店)。

四、執行期程

11392日前進行申請,並於113111日前結案核銷。

申請詳細內容請見附件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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