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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獎助金申請

  1. 申請期限自每年9月1日起至11月15日止,並以郵戳為憑。

  2. 本獎學金每學年發給一次,上下學期合計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85 分以上,操行甲等,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 其餘內容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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