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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岡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週會實施要點

國立岡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週會實施要點

一、

週會時間每次以90分鐘為原則。

二、

週會地點以在學校學生活動中心舉行為原則,必要時,得臨時變更地點。

三、

舉行週會時,於會場正面中間,正懸國旗一面,下方懸掛 國父遺像,其他設備與環境之布置,應注意配合民族精神教育之實施目標與需要。

四、

舉行週會時,全校教職員及學生均須參加,不得無故缺席。

五、

參加週會時,均須服裝整齊,嚴守秩序。

六、

舉行週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缺席時,由校長指定人員代理。

七、

舉行週會時,應由主席指定記錄人員。

八、

舉行週會時,應備教職員簽到簿、學生點名冊及週會紀錄簿,以備稽考。

九、

週會應依程序舉行

一、週會開始

二、全體肅立

三、主席就位

四、唱國歌

五、向國旗及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六、主席致詞

七、校務報告或講演

八、唱校歌

九、散會

十、

週會之實施內容除依「中等學校改進週會實施計畫」安排外,並應斟酌排定下列之主題:

一、校務工作檢討。

二、有關民族精神教育之講演。

三、各種學業修養及生活指導。

四、學校重要設施及有關法令章則:

五、重要施政方針。

六、上級機關規定宣傳實施事項。

七、重要時事。

八、其他有關教育事項。

十一、

舉行週會,除工作檢討由主管處室擔任外,其餘報告或講演人員,應由全校教師輪流擔任,必要時得聘請各界專家學者主講。輪流表於每學期開學前預定之。

十二、

本實施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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