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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轉知「港都聯合助學暨展翅工程服務方案」

社團法人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

 

補助對象:

1.設籍高雄市家境清寒且就讀高雄市高中職一年級以上之學生
2.非低收入戶子女、非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
3.未接受其他單位持續性補助
4.公立高中職:前一學期各科成績、學期總平均達60分者(高一新生需提供國三學期成績單)

助學金金額及義務:
1.助學金金額:高中職生以上:每學期補助新台幣 12,000 元。
2.助學金義務:高中職生以上:每學期應參與社區服務 30 小時。
※高三學生社區服務時數可因考試得以延後至次學期繳交,但未完成時數仍會持續累積。
3.助學生其餘義務如承諾書。

應備文件:

  • 本會申請表(附件一)。
  • 本會承諾書(附件二)。
  • 全家戶口名簿
  • 112年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 前一學期成績單、獎狀及技術士證照等資料。
  • 相關證明文件(視自身相關情況檢附,如由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或記載變故或災害之證明、醫療證明、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等)影本。
  • 請學校導師協助填寫學校推荐函

社團法人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港都聯合助學暨展翅工程服務方案申請辦法下載

請將文件寄至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北平二街16號9樓 

收件人: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 助學社工

*受理申請至5/31止,以寄件日做計算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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