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岡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新生始業輔導實施計畫
第1條 |
為使入學新生對國家民族有正確觀念,進而認識學校優良歷史傳統與學校環境及設備,並瞭解高中教育目標。參酌本校實際情形擬定新生入學訓練實施計畫。 |
第2條 |
本計畫實施對象為當年入學新生。 |
第3條 |
本計畫應於每學年八月底註冊日前三天辦理完畢 |
第4條 |
實施地點:本校學生活動中心、操場、各班教室。 |
第5條 |
輔導幹部: 一、聘請一年級各班導師擔任輔導老師,隨班輔導。 二、聘請軍訓教官擔任輔導教官,加強生活輔導與儀態訓練。 三、遴選二、三年級品學優良學生擔任輔導學長,負責生活輔導。 |
第 6 條 |
實施要點: 一、 加強生活教育,提示生活規範,培養學生蓬勃朝氣與良好習慣, 發揚本校優良傳統。 二、 注重學生生活輔導,瞭解其思想、品德,實施人格教育以變化氣 質。 三、 新生於始業輔導即應服從師長指導,如有行為乖違者依學生獎懲 辦法處理。 四、 新生聽講應全神貫注並隨堂筆記,於結訓前送交導師評閱。 五、 新生有曠課、遲到、早退情節者,依學生操行考查及獎懲辦法處 理。 六、 新生如有重病或特殊重大事故不克參加訓練者,應事先辦理請假 手續,否則取 消其入學資格。 |
第7條 |
本計畫經費支出由訓導活動費用下支出。凡工作人員與輔導幹部午餐由學校供應。 |
第 8條 |
本計劃經行政會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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