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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教育head

徵選高雄市第八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生代表

一、依據「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暨「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公開推薦作業要點」辦理。

二、請各校(含國立及私立學校)務必轉知貴校學生會踴躍推薦,並透過校網或無聲公告等方式公告學生周知,相關資訊如下:
(一)推薦期間:113年9月23日(星期一)至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止。
(二)推薦資格:被推薦之學生代表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且不得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義之性別歧視行為,或針對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或性霸凌,並應同時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1、為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籍達一年以上之學生。
2、具有或曾任學生會、其他學生自治組織、班級或社團之幹部身分。
(三)推薦方式:
1、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得於公開推薦期間內,推選1名該校學生代表。
2、預計於113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辦理推選活動,由全部受推選學生代表,互選2名不同性別之學生代表擔任委員,屆時另以EMAIL通知受推選學生代表。

請符合徵選條件並具意願同學向學務處蘇校安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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