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114年聽障學生獎學金
一、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為關懷高中及大專聽障學生,鼓勵聽障學子勤奮向學、自立自強突破極限,特訂本辦法。
二、申請條件:
1、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時須在學。
2、成績標準:
(1)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生:113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含)以上。
(2)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全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全學年成績單。
(3)研究所以上在學生,請檢附研究所在學成績單,以及論文或論文計畫(Proposal)。
3、參加慈善、社福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歡迎參與本會志願服務活動)
三、獎學金錄取名額及金額:就讀國內各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及大專院校學生,各取五名,每人頒發獎學金10,000元。實際錄取名額得視當年度申請人數及評審結果增減。
四、獎學金自114年10月13日至114年10月31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申請人應檢送資料,請參閱網站:https://www.psa.org.tw/services-2/hear/subsidy_scholarship/scholarship-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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