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115年度「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進修部可申請)
115年度「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受理申請
一、獎學金頒發對象:凡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112-1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均可提出申請。
-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二、申請標準:
(一) 一般社會清寒子女之學期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二)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
前項所稱體育成績包括「健康與體育」成績;操行成績包括「德行」或「綜合表現」或「日常生活評量」成績。
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三、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暫定400名,每名各得獎學金10,000元,其名額分如下:
(一)一般社會清寒子女暫定370名。
(二)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暫定30名。
四、檢附文件:
- 目前就讀學校歷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
- 如家境清寒,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 如為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 自述(請線上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 師長推薦信(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 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並由推薦人親簽)。請注意,師長將推薦信須採上傳方式,勿以紙本寄本會。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帳戶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 個資使用同意書 (附件一)。
-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
申請辦法、申請文件請詳閱 嘉新兆福基金會獎學金線上申請網站
本次獎學金自本年3月13日上午9點起開始申請,至4月10日下午5點截止,申請學生需自行備妥資料上傳系統,完成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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