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16363B 號令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其中柒、實施要點之五、教師專業發展提及: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
1.請老師們至學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教師專區→課務組→登錄授課資訊
2.相關表件:公開授課-紀錄表格
3.如預計在下學期公開觀課,也請填寫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