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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性平委員會組織分工與職掌

(一)行政與防治組(學務處)

  1. 整合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成果。                               
  2. 研擬修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等相關規定。
  3. 受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申訴與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4. 召開性平會會議,並處理性平案件之調查及相關行政事宜
  5. 建立校園性平事件及加害人檔案資料,並負責於加害人轉至其他學校就讀時之通報事宜。
  6. 其他有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行政與防治之業務。
  7. 涉及校園性平案通報之協調聯繫。

(二)課程與教學組(教務處)

  1. 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教學、教材及評量;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 。
  2. 規劃性別平等教育(含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防治、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融入各科教學。
  3. 協助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案件之學生當事人學籍、課程、成績及相關人員課務 。
  4. 安排性平事件當事人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相關事宜。
  5. 其他有關本校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事務。

(三)諮商與輔導組(輔導室)

  1. 規劃辦理教職員工生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2. 擬定與執行性平事件相關當事人之輔導計畫,並向性平會提出報告。
  3. 提供性平事件之當事人、家長、證人等之心理諮商、諮詢、轉介相資源及追蹤輔導等服務。
  4. 提供懷孕學生諮商輔導、家長諮詢及社會資源之協助。
  5. 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案件之輔導事宜。

(四) 環境與資源組(總務處)

  1. 建立安全及性別平等之環境 。
  2. 辦理校園安全空間檢視說明會,公告檢視成果、並作成紀錄。
  3. 繪製並更新校園危險地圖,改善校園空間安全。
  4. 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環境與資源業務。

二、各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